根据《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西省2019年省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19〕3号)要求,对经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抽取的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8月1日-2019年10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铅锌冶炼、陶瓷企业的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三、实施步骤
检查人员向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说明来意,出示执法证件,并送达《节能监察通知书》,按照《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14)及《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现场和工艺装备情况,查验了该公司2018年的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表、产量统计表、煤质分析台账、生产情况报表、外购电单据等资料,并随机抽查了月度能源统计台账及原始记录月报数据,按规定核算了企业的各项能耗指标。
四、检查情况
对随机抽查的2家铅锌冶炼及陶瓷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查,随机抽取出被检查企业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江西新瑞景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限定值要求,无超标指标,符合标准。
五、对被检查单位评价
被检查企业都能够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如实报告生产及能耗情况,节能管理规范,未发现违反节能法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用能行为。
六、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处理意见:
折标系数采取实测值。
(二)相关建议:
建议企业按实际测算值选取折标系数,完善相关节能管理工作。